关于我们

浙江永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**范围
1, 质保时间的界定:
 1) 公司对经销商:按生产日期起算质保期,根据保用期时间延长3个月作为渠道流通时间,即:质保期=生产日期算起+质保期+3个月渠道流通时间
 2) 经销商对消费者:A,凭购买凭证;B,凭销售日期标示;C,无购买凭证和销售日期标示的,按生产日期计算质保时间。
2, LED灯具,LED灯珠在正常情况下:
 1) 开箱后发现产品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的,公司给予**调换。
 2) 收到货发现不符合订货标准或者要求,未经使用的,公司给予调换。
 3) 收到货后开箱即发现,数量,品种不符的,经相关人员书面确认,公司**予以调换或者给予补货。
 4) 产品在质保时间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,公司**提供维修,更换服务。
3, 备注:
 1) 以上各项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。
 2) 产品质保期的确定标准:我公司所有产品从购买之日起计算,不能提供购买凭证者,按生产日期加3个月渠道流通期作为作为购买之日起计算。



企业经济性质: 私营企业
法人代表或负责人: 沈永光
企业类型: 生产加工
公司注册地: 浙江省 温州市
注册资金: 人民币 250 - 500 万元
成立时间: 2006-3-16
员工人数: 11 - 50 人
月产量:
年营业额: 人民币 100 - 250 万元
年出口额: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
管理体系认证:
主要经营地点: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宏瑞路151号
主要客户:
厂房面积:
是否提供OEM代加工: 是
开户银行:
银行帐号:
主要市场: 变压器、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
主营产品或服务: 主营产品 荧光灯、整流器、LED半导体发光器件、照明灯具、电器、电器配件